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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总体介绍

作者:cf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点击数: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 “05”方案要求,配合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本课程开展了“四改革一加强”。

 

1.改革教学内容

围绕课程目标,贯彻“学、思、做”的教学理念,对教材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实行模块专题化教学,设置八个模块、十六个专题,强调与学生实际、与社会热点问题的联系注重揭示本课程在指导学生学会做人方面的方法论意义,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2.改革教学手段

1)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技术制作PPT课件,实施多媒体教学。

2)通过网络环境,网络资源共享进行教学。

3)充分利用校外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考察。

4)聘请客座教授进行讲学。

 

3.改革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选择应以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标准。为贯彻“学、思、做”的教学理念,我们着重完善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精选案例,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生动性。

2视频观摩法。通过播放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视频,使学生对所学知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扩大课堂教学的容量。

3模块专题化教学法。针对学生思想实际,把教学内容设计为八个模块、十六个专题。利用贴近心扉的内容,生动的事例,启迪学生的思考,提升学生的思想认知。

(4)问题研讨法。改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分为若干小组讨论、研究老师提出的问题,并选定各小组主题发言人,使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团队合作的乐趣。

(5)情景模拟法。设计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等,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表达自我观点和见解,体验所扮演角色的心路历程,培养团队合作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研究型教学法。教师通过研究的方法进行教学或者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定学生阅读有关论文、参考书籍,或者就学生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然后组织学生交流。

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创设灵动式、开放式的课堂,强化学生的参与,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实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

 

4.改革考核方式

贯彻“学、思、做”的教学理念,实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目的,本课程采取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三位一体的评价方式。其中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的10%,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的60%,总结性考核占总成绩的30%,即“163”模式。

 

终结性考核中,将传统的期末笔试考核改变为“专题辩论赛”。“辩赛制”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团队精神和心理素质等能力,改变了传统笔试考核重知识、轻能力、轻素质的弊端,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展示和发挥个人才能的机会,使学生树立起相信自我、敢于突破自我的信心,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5.加强实践教学

围绕课程目标,贯彻“学、思、做”的教学理念,以项目为载体,设置六种实践教学方式,强调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实现知行统一,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了教学内容的适用性。